缪家公园绿地改造项目(施工)招标公告
作者:本站发布时间:2017-03-14点击次数:1217
交易登记号:CC14-16XXGC1703170061.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缪家公园绿地改造项目,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,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新华股份经济合作社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本项目地点:江北区慈城镇缪家
本项目规模: 铺装面积约350㎡,其中水泥路面约265㎡,绿化面积约578㎡
招标控制价:496705元
施工工期:45日历天
招标范围: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施工,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控制价。
质量要求: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
安全要求:合格
标段划分:1个标段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,且不得有在建项目。
3.2 投标人须为2017-2018年度规模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(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类)。
4. 投标受理及携带资料要求
4.1投标受理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至2017 年3月15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 8:30~11:30 时, 13:30~16:30 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地点为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5号窗口(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) 。
4.2 投标人携带资料要求:
(1)前往办理投标的交易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;
(2)内容已填写齐全的《拟派往本竞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》;
(3)与上表中拟派一致的有关人员证书复印件:
①项目经理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;
②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职称证书;
③施工员有效的相应专业现场人员证书;
④质量员有效的相应专业现场人员证书;
⑤安全员有效的安全C证,或2009年度、2006(2010)年度取得的相应专业有效安全员岗位证书,具体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“建人教发〔2015〕110号文件”规定。
(4)内容已填写齐全的《投标承诺函》。
注: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。所携带资料需依次装订成册,编制目录和页码,并在成册资料的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。
若不按规定操作,造成资料遗失或缺页,招标(代理)人概不负责;若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及模糊不清者,招标(代理)人将不予受理通过,有可能拒绝其参加定标会议。
5.相关资料获取
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招标资料(含图纸、预算清单、拟派往本竞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、投标承诺函、施工合同等)可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http://www.jbggjy.cn/)网页下载。
6.定标办法
6.1开标时间:2017年3月17日14时00分
6.2从所有有效投标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单位为本项目中标单位。
6.3本项目中标价=(招标控制价—以项为单位的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)×(1+浮动率B)+以项为单位的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;浮动率B为:从--4.0%、-4.5%、-5.0%、-5.5%、-6.0%、-6.5%、-7.0%、-7.5%、-8%共九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产生,球号为1到9号与上述排序下浮率一一对应。
7.联系方式
招标人:宁波市江北区新华股份经济合作社
联系人:陆工 电话:15957891042
招标代理人: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韩清清
电话:0574-87939871
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: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小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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